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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蘇幸君 - 教導處 | 2024-09-18 | 點閱數: 161

臺南市白河區竹門國小113年度912月身心障礙學生

臨僱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第二次公告/多次招考)

一、依據: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員遴用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第245888號公告。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甄選類別:特教學生鐘點助理員

四、名額:依報名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

五、報名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者。

   ()品德良好,身心健全,服務熱心,具有愛心與耐心,無不良嗜好者。

   ()無下列情事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情事者。

六、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特教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教師助理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詳盡之執行工作內容,依據本校特教學生需求安排之。

七、任用期間:聘任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八、鐘點節數及待遇:

   () 特教班特教助理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週不超過40小時,每小時以183元計,每天

           服務不超過8小時,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 受僱用人員皆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

   () 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

九、報名辦法:

    ()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3次招考,                 

                       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2 次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24 日(二)上午 8 時~下午 4 時(不含例假日、逾時不受理)

第 3 次報名時間

113年 9 月 26 日()至 113 年 10 月 3 日(四)上午 8 時~下午 4 時(不含例假日、逾時不受理)

    ()方式:報名表(如附件)、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其他證明文件影印本(含相關經歷)、查詢資料同意書與切結書等資料親送本校教導處(送件資料恕不寄還)。

                        不接受通訊報名。

    ()報名地點:本校教導處,地址:臺南市白河區竹門里113號,電話:06-6851290

     聯絡人:教導處教務組長蘇幸君老師。

十、甄選事項:

    ()甄選日期:

第 2 次甄試時間

113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30 分請於上午 10 時前至教導處報到

第 3 次甄試時間

113年 10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30 分請於上午 10 時前至教導處報到

 

   ()甄選方式:公開面試甄選

    () 甄選地點:校長室。

    ()審查資料:報名表(如附件)、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其他證明文件影印本(含相關經歷)、查詢資料同意書與切結書等資料。

十一、錄取公布:於教育局及學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第 2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

第 3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年 10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

十二、遴用:

  • 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 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特教鐘點助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週前以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 

           遞補。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教導處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十三、注意事項:

  • 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如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者,將不予錄取。

十四、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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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人數

總計: 40039340039340039340039340039340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