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員遴用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三)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第245888號公告。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甄選類別:特教學生鐘點助理員
四、名額:依報名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
五、報名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者。
(二)品德良好,身心健全,服務熱心,具有愛心與耐心,無不良嗜好者。
(三)無下列情事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情事者。
六、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特教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教師助理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詳盡之執行工作內容,依據本校特教學生需求安排之。
七、任用期間:聘任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八、鐘點節數及待遇:
(一) 特教班特教助理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週不超過40小時,每小時以183元計,每天
服務不超過8小時,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二) 受僱用人員皆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
(三) 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
九、報名辦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113年9月10日(二)16:00截止,逾時不受理。
(二)方式:報名表(如附件)、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其他證明文件影印本(含相關經歷)、查詢資料同意書與切結書等資料親送本校教導處(送件資料恕不寄還)。
不接受通訊報名。
(三)報名地點:本校教導處,地址:臺南市白河區竹門里113號,電話:06-6851290。
聯絡人:教導處教務組長蘇幸君老師。
十、甄選事項:
(一)甄選日期:113年9月11日(三)10:20。
(二)甄選方式:公開面試甄選。
(三) 甄選地點:校長室。
(四)審查資料:報名表(如附件)、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其他證明文件影印本(含相關經歷)、查詢資料同意書與切結書等資料。
十一、錄取公布:113年9月12日(四)10:00前於教育局及學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二、遴用:
(二)特教鐘點助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週前以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遞補。
(三)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教導處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十三、注意事項:
(三)如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者,將不予錄取。
十四、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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